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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文 被害人提出的刑事抗诉申请书

添加时间:2021年7月30日   来源: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Tags: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文,被害人提出的刑事抗诉申请书   http://www.zkxdpfzls.com/

 庞伦律师,成都市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本,仅供参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


  原告人:陈某,男,49岁,汉族。


  被告人:彭某,男,1967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


  刘某,男,1963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


  刘一,男,1983年9月25日出生,汉族。


  彭某,男,1967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


  石某, 男,1966年10月13出生,汉族


  请求事项:一、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伤害刑事。


  二、要求被告人支付各项伤害赔偿费合计411120元。


  事实和理由:2004年12月5日14时许,原告人陈西言陈某等人正在A公司承建的省道201固镇段沱河桥工程工地干活,这时被告一伙四人到工地闹事。原告人陈西言上前劝解,被告一伙不容分说,上去就打。陈西言被打倒,陈某上前劝阻,也被打倒,昏迷过去。幸亏群众报警并送往沱河医院急救,才脱离危险。陈某被打成重伤,住院61天,花去医疗费89195元,误工费11375元,护理费11277.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10元,交通费975元,住宿费2440元,营养费2640元;鉴定四级伤残后,增加残疾赔偿金34990.2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9988.8元,后期护理费253620元,合计:411120元。四被告人为共同侵权,应互付连带。为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特此起诉,请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固镇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某


  二00六年元月四





被害人提出的刑事抗诉申请书

  被害人提出的刑事抗诉申请书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刑事抗诉申请书范本,仅供参考。


  被害人提出的刑事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黄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壮族,农民,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XX镇XX街XX号,系本案被害人黄XX的父亲。电话:略。


  申请人:莫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壮族,农民,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XX镇XX街XX号,系本案被害人黄XX的的母亲。


  申请人:陈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壮族,农民,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XX镇XX街XX号,系本案被害人黄XX的妻子。


  申请人:黄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壮族,学生,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XX镇XX街XX号,系本案被害人黄XX的儿子。


  申请人:黄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壮族,学生,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XX镇XX街XX号,系本案被害人黄XX的女儿。


  申请事项:


  被告人黎XX故意杀人一案,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31日以南市刑一初字第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一审判决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申请人不服该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2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提出抗诉。


  事实和理由:


  一、被告人黎XX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告人杀害被害人黄XX的动机并不仅仅是因为喝酒一点民间矛盾,而是被告人因被害人举报过他的一些违法行为而一直怀恨在心,被告人刚从外地回来,自称从事保安工作并不属实,被告人平时嚣张跋扈,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显然是蓄谋已久趁被害人家中喝酒之机恶意进行报复,被告人从被害人背后偷袭,猛捅被害人颈部等要害部位数刀,其中三刀深达胸腔、两刀深达肌层,肆意剥夺被害人生命,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有犯罪前科,应当从重从严予以处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再让被告人进入社会而导致更多的危害。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基于一般民间矛盾而实施犯罪,其犯罪情节、性质并非极其严重;与事实不符,有失公正。


  二、被告人黎XX认罪态度不好,以喝醉酒为幌子,强调自己杀人当时无意识,企图减轻自己的罪行,应当从重处罚。


  三、被告人拒不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未取得申请人谅解,依法应予严惩。


  截止到一审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属并没有丝毫的悔意,不仅没有看望过受害人,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诚意。被告人家属向法院递交的33600元人民币,是惺惺作态,装出一幅愿意赔偿的样子,意图达到;花钱买刑;的真实目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庭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人身及精神损害,仅能用货币衡量的直接损失就已高达50万余元,被害人向法院缴纳的33600元钱,只是杯水车薪,完全不应当据此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理由,申请人认为一审法院量刑过轻,强烈要求判处被告人黎XX死刑立即执行,请求贵院依法提出抗诉。


  此致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二O一O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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