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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多久通知家属 羁押期限已满但未终结应采取什么措施

添加时间:2021年7月15日   来源: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Tags: 刑事拘留后多久通知家属,羁押期限已满但未终结应采取什么措施   http://www.zkxdpfzls.com/

  庞伦律师,成都市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刑事拘留后多久通知家属

  被刑事拘留后多久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的相关规定,转交涉案当事人家属的正式司法文件,它是以公安局的名义下发的正规文件,说明涉案当事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没有收到,家属可以这么做:


  1、找当地公安机关问情况,看是否存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仍在邮寄途中,还是邮寄地址错误等原因。


  2、如果不存在上述原因,公安机关涉嫌非法执法的,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找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被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刑事拘留期限是指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


  3天+7天;


  7天+7天:特殊情况的,延长1~4天;


  30天+7天:多次、结伙、流窜;




  检察院拘留的期限:14天或者17天


  计算方法:7天+7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3天。


  法律依据:第89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刑事拘留了会不会判刑


  不一定。是否判刑应该在之后的法院审判后做出决定。


  通常来说,在被拘留的24小时内,公安机关依法对拘留人讯问,若认为不涉嫌犯罪,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而继续刑事拘留的,案件会进入刑事程序,接下来会进入到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法院经行为人的具体情况,判定其是否判刑。


  被刑事拘留家属能做什么


  首先要知道,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探视。


  可以做的包括给行为人准备基本的换洗的衣物,第一次往看守所送钱物要带上。


  家属应该尽快咨询专业刑事律师,或者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被关押的涉案人,律师能够大致判断案件的走向,从而计划下一步应该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羁押期限已满但未终结应采取什么措施

  一、羁押期限已满但未终结应采取什么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羁押期限已满,但未侦查终结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一般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这是人权保障与依法办案的需要,超期羁押是违法行为,要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




  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第一次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法定案件

  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主要指下列案件:


  1、涉案犯罪嫌疑人在3人以上或者同案犯再逃的共同犯罪案件;


  2、一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多起犯罪或者多个罪名的;


  3、案件定性争议大,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


  4、涉外案件或者需要境外取证的;


  5、与大要案有牵连,且影响大要案处理,大要案尚未终结的案件;


  6、具有第156条列举的4类案件情形。


  第二次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法定案件

  第15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第15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三次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法定案件

  第15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报送时间

  第278条规定,侦查机关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写明案件的主要案件和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


  办理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程序

  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审查后,应当提出是否同意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报检察长决定后,将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和本院的审查意见层报有决定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有决定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决定,并交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送达公安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


  三、延长羁押期限需要哪些条件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根据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根据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根据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第12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根据六机关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第124条、126条和127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羁押期限已满但未终结应采取什么措施的相关内容。综上,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羁押期限已满,但未侦查终结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一般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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