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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电动车骑行不当也犯罪

添加时间:2018年5月8日   来源: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zkxdpfzls.com/

由于便于出行,电动车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日益成为广大群众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随着它的普及,由此引发的刑事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众所周知,机动车肇事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电动车肇事是否也构成犯罪呢机动车酒驾将会被刑事处罚,那电动车酒驾呢

必须指出的是,有很多人错误的认为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因此即使肇事、酒驾也不会违法犯罪,但金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总结近期办理的几起电动车事故时表示,电动车骑行不当同样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案例一:酒后骑电动车也是酒驾

不少市民都觉得只有酒后驾驶轿车才算酒驾,电动车应该没问题,但金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酒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发生事故都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今年3月28日晚上10时许,家住金山区朱泾镇的黎某酒足饭饱后,借了朋友的两轮电动车晃晃悠悠地开回家。恍惚之间,黎某的电动车撞上了前面的小轿车,此时酒醒了一半的黎某立即丢掉电动车,迅速逃离现场。受损轿车司机拦截不及,见状随即报警。不一会儿民警便在附近将黎某抓获。

散发着酒气的黎某被民警认为有酒驾嫌疑,于是立即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乙醇含量超标。经检测,黎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13mg/ml,属于醉酒驾驶。但面对血液报告结果,黎某并不服气,他认为自己所骑的是电动车而非汽车,酒后骑电动车不属于醉驾。

案件移送到金山区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表示,是否醉驾关键在于对电动车的认定。根据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划入机动车范畴。因此,黎某醉酒驾驶该类电动车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

今年9月,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认定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案例二:酒后撞伤自己也犯罪

电动车酒驾的案例大部分是与车辆或行人发生了碰撞事故,但据检察官介绍,也有个别电动车骑行者酒后一头撞上了道路护栏,不仅自己受了伤,还得面对刑罚,真是得不偿失。

去年3月6日深夜,聚餐后喝了不少酒的毛某骑着自己的轻便电动摩托车回家,行驶至一路口时,在酒精的作用下,精神恍惚的他猛地撞上了道路护栏。由于行驶速度很快,冲撞形成的力道非常大,毛某一下子倒地不起,当场昏迷。万幸的是,路人发现昏迷不醒的毛某,并立即报警,民警赶到后立即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毛某脱离了危险,但经血样提取和鉴定,毛林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1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金山区检察院审查本案认为,毛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发生碰撞事故,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毛某出院后,金山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毛某后悔万分,不仅自己把自己撞伤了,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毛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案例三:电动车撞人也犯罪

2013年3月26日下午,叶某驾驶一辆无证轻便电动车沿着公路行驶至一公司门口时,与行人吴某发生碰撞,吴某受伤倒地。见受害者不断痛苦地呻吟,叶某感到事态严重,但他见四下无人,竟然置伤者不顾,开着电动车逃离事发现场。

案发后不久,叶某就被民警抓获。事后经法医鉴定,伤者吴某颅脑损伤,已构成重伤,交警支队依法调查认定,叶某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并移送金山区检察院审查处理。金山检察院审核后,认为叶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对其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认同了公诉机关的罪名指控,认为叶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并在肇事后逃逸,应负事故全部责任,鉴于其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根据案情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官说:《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还将加重处罚。同时还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所以驾驶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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