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路人反遭诬陷
昨日,一条微博引起了不少网友和篮球迷的关注,北京控股翱龙篮球俱乐部后卫球员刘哲男称,在家乡大连帮助了一名骑车摔倒的环卫工人后,却接到了交警部门电话,称有人报警看到他撞倒了人,被他扶起的环卫工也表示“忘记了当时的情况”,后来事发路段的一段监控最终还了他清白。
14日中午12点多训练结束,母亲开车带他从篮球馆回家,当车辆行驶到华北路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刘哲男突然看见车辆右侧一名骑着自行车的环卫工一头栽倒在了路边。
刘哲男从后视镜看到,环卫工倒地后一直没有动弹,担心环卫工出现危险,刘哲男便赶紧让母亲停车。
在刘哲男下车前,母亲示意让他用手机拍下视频,以防事后产生纠纷。视频显示,倒地的环卫工面部朝下趴在地上,当时距离刘哲男还有十多米的距离,许多车辆从环卫工身边驶过,但是都没有停下来帮助她,环卫工旁有一名男子在查看情况,但是未上前帮忙,视频中还能听到刘哲男自言自语地说:“是环卫工自己摔倒的,不是我碰倒的。”
“当时确实听了妈妈的劝告打开手机录了几秒钟,但是后来感觉人家倒在地上,我在这拿着手机拍,实在太不礼貌了,就结束录制收起手机跑了过去。”他说。刘哲男称,他跑过去后发现倒地的环卫工是一名50多岁的女性,她的一只脚被卡在自行车架里,站不起来,脸上也全都是血。
他随后帮助环卫工从车架里把脚往外拿,但是比较费力,在一旁观望情况的男子见状前来一起帮忙。他们随后把环卫工扶到路边休息,刘哲男的妈妈也从车里拿来了纸巾,帮助环卫工擦除脸上的血。
刘哲男表示,倒地的环卫工坐了一会儿后,说已经没有大碍了,再休息一下就可以了。看到环卫工意识已经恢复清醒,刘哲男便和母亲一起离开了现场。(京华网)
监控视频证明了清白
诬陷他人不足以构成处罚的,一般是赔礼道歉、损害赔偿,造成一定影响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